舞龙(dragon dance)的“龙”,通常都安置在当地的龙王庙中,舞龙之日,以旌旗、锣鼓、号角为前导,将龙身从庙中请出来,接上龙尾,举行点睛仪式。龙身用竹扎成圆龙状,节节相连,外面覆罩画有龙鳞的巨幅红布,每隔五六尺有一人掌竿,首尾相距约莫有十数来丈长。龙前由一人持竿领前,竿顶竖一巨球,作为引导。舞时,巨球前后左右四周摇摆,龙首作抢球状,引起龙身游走飞动。 舞龙是个大节日,舞到任何一处都会受到招待。舞龙的队伍有时可以吃五六次酒宴,这叫“龙换酒”。 等到舞龙完毕,就将首尾烧掉,龙身送回庙内,明年再用。 灯节虽始于汉初,盛于唐宋,但“舞龙”的习俗,相信是承继殷周“祭天” 舞龙
的遗风。 龙在历史文籍的记载中出现的时间极早,而且“舞龙”包含“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原有“祈年”的意思。 古人民智不开,大概由于龙在神话中是海洋的主宰,威力无穷,而海洋主水,龙也就很自然的做了农作物的司雨神。民以食为天,谷物是维持生命的根本,间接也就操纵了人类的生命。按这意义敷衍,龙的重要性竟是超逾了祖宗----帝舜、契和后稷。如此,龙被古人奉为“吉物”出现在庆典祭祀中,自然也不足为奇了。 《 礼王制》称:“宗庙之祭,春曰钥,夏曰[衤帝],秋曰尝,冬曰烤” 可知春节的“开灯”,就是代表“春祭”。所以,“舞龙”初应是一种祭祀,而非娱乐,成为助庆娱乐应是汉唐以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