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中外合作、合资、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整体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整体资产评估)适用于设立公司、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中外合作、合资、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整体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
评估目的四十八字经
管理目的:摸清家底、量化管理、内聚人心、外展实力
资产运作:作价转让、许可使用、打假索赔、质押贷款
资本运作:参资入股、增资扩股、置换股权、合资合作
程序
1.现场考察,了解管理状况,经营情况,市场情况;
2.委托合同签定,明确评估目的、对象、评估基准日及客户的各项要求;
3.提供清单,收集资料,共同制作。从法律、经济、技术及其获利能力等方面,确定评估对象的定性、定量资料;
4.社会及市场调研、检索资料、分析有关市场需求、价格信息、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国家政策、行业动态等;
5.起草报告,实行内部三级审核制度;
6.征求意见、完善报告,项目移交。
类型
企业价值评估是为企业的交易(全部股权的交易、部分股权的交易等)提供价值参考,因此其价值类型在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市场价值(交换价值)。而不应该是其他价值(非市场价值)。当然企业价值评估还有其他目的,有可能需要评估其他价值,如清算价值、控股权溢价等。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也划分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两类。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正常使用状态下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数额。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所使用的信息数据都应来源于市场。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市场价值是一系列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的价值类型的总称或集合,主要有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清算价值等。
投资价值是指企业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如企业并购中的被评估企业对于特定收购方的收购价值;关联交易中的企业交易价值;企业改制中的管理层收购价值等。企业的投资价值可能等于企业的市场价值,也可能高于或低于企业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