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1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
(二)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三)推倒前,应发出信息,待人员避到区域后方可进行。
三、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有关单位,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四、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五、爆破拆除,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六、房屋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七、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应将投保证明及拆除作业人员名册报市房屋拆除管理室。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近十多年,各地制定了许多关于拆迁补偿和安置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1991年3月正式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 标志着城市建设走上了依法拆迁的道路。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7拆除梁或雨篷、天沟等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防止其下落或倾覆。
8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拉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割切断柱子的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9拆除现浇板时,需用风镐或锤子将混凝土打碎,可不考虑拆除顺序和方向;拆除预制板时,可将预制板逐块分离,用吊装机械将板吊起,下放到指定地面。
10拆除联系梁,可用风镐将梁的两端各凿一个缺口,露出所有纵向钢筋,然后气割一端钢筋(先下层,后上层)使其自然下垂,再割另一端钢筋(先上层,后下层),使其脱离主梁,用吊装机械放至地面作进一步处理。
11拆除主梁时,必须用吊具吊住大梁后,方可气割两端钢筋,然后吊至地面作进一步解体。
12在拆除瓦屋面及轻型结构屋面时,禁止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屋面板上操作。进行坡度大于30°的坡屋面拆除作业时,施工人员应系好带,并将带固定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以防高处坠落。
13拆除原装有有害、可燃气体的管道及容器时,必须事先查清残留物的化学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员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14在高处人工破碎块体时,应从外侧向内侧敲击,防止碎块掉落到防护范围以外,造成事故。
15拆除无粘结预应力板时,板下应设临时支撑。锚具处应设临时挡板,间隔割断预应力板,防止预应力筋割断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