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
许多老房子都存在户型面积比较小。功能区分布与采光都不合理的现象,同时许多老房子是采用砖混结构的,在进行墙体改造的时候,首先需要改动承重抗震的构件,如果要扩大室内空间将承重墙拆除的话,那么将会使墙体的承重和抗震能力减低,会产生严重的问题。
根据实际房屋损坏发生的概率,房屋损坏纠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发生多的是在既有房屋周围挖渗水井和集水坑、挖排水沟、灌水降水、挖基坑和地下隧道等施工,造成既有房屋的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隆,使上部墙体出现不均匀沉隆的裂缝的损坏。其次,较常见的是施工震动或撞击造成房屋结构开裂或损坏。第三种是由于房屋的某一结构或构件存在缺陷(特别是乡镇企业擅自搭建的仓库和厂房),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外界因素的作用或年久房屋结构构件承载力逐渐降低,而导致房屋突然坍塌。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鉴定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符合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