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后方可施工。
房屋拆除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1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 (二)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三)推倒前,应发出信息,待人员避到区域后方可进行。
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拆除爆破工程技术设计及上报。一般在工程技术设计之前应详细了解拆除对象的现状,有许多建筑物经多次改造其尺寸乃至形态与图纸不符,要现场绘制有关图纸,在详细勘察的基础上做出的设计才能保证设计质量,完成技术设计后,再做出施工组织设计。全部设计完成后,按《爆破规程》(GB 6722)的规定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