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兴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施工等过程,特别是运营和生产阶段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区划。环境区划分为环境要素区划、环境状态与功能区划、综合环境区划等。
环境背景值。环境中的水、土壤、大气、生物等要素,在其自身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受到外来污染影响下形成的化学元素组分的正常含量。又称环境本底值。
环境自净。进入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随着时间的变化不断降解和消除的现象。
水源地保护。为保证饮用水质量对水源区实施的法律与技术措施。
水质布点采样。为了反映水环境质量而确定监测采样点位,采集水样的全过程。
按照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分为: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环境影响后评价。
环境影响后评价是在规划或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检查对减少环境影响的措施落实程度和效果,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可靠性,判断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对一些评价时尚未认识到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重点在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开始前,体现出环境影响评价的预防功能。决策后或开发建设活动开始,通过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和持续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还在延续,不断验证其评价结论,并反馈给决策者和开发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