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在兴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其选址、设计、施工等过程,特别是运营和生产阶段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项目选址、设计及建成投产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环境恶化所导致的灾害,是除自然变异因素外的另一重要致灾原因。其中气象水文灾害包括:洪涝、酸雨、干旱、霜冻、雪灾、沙尘暴、风暴潮、海水入侵。地质地貌灾害包括地震、崩塌、雪崩、滑坡、泥石流、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
为体现实施环评的这种作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科学、公正和实用,并应遵循以下基本技术原则:
1.与拟议规划或拟建项目的特点相结合;
2.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
3.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
4.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5.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
6.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
7.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
8.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9.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
10.正确识别可能的环境影响;
11.选择适当的预测评价技术方法;
12.环境敏感目标得到有效保护,不利环境影响小化;
13.替代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三个严格”,是指严格限制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就是产业开发中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审批,并且要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