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细节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折叠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星光专注珠宝零售19年,是安徽当地的,积累消费频次数超1000万;首创行业“多品牌集中专卖”的模式,经营模式可复制性强,充分整合珠宝产业链条,能在短的时间内打开市场。
星光珠宝
专业化团队运作,行业经验丰富
公司创始人从1990年后即开始从事珠宝零售,公司核心团队及旗下各珠宝商城骨干成员都是自己培养出来的,都具有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与星光的管理经验,忠诚可靠。他们认可星光的价值观,是星光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
历史业绩优异,未来3年可期
公司自成立以来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远超行业平均水平,从2000年的300万元销售收入,到2017年实现含税销售收入超过9亿元 ;
公司商业模式清晰,下一步在开直营店的基础上,多增开联营店,资产由重转轻,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实现快速扩张。
IPO准备充分,内部规范较好
2016年中介机构已经进场对公司进行辅导规范,公司亦经历过新三板洗礼,规范性较好,公司将于2019年上半年申报IPO,决心坚定 。
未来,星光珠宝将继续专注于珠宝零售运营管理、创新服务、加速发展,继续打造珠宝品类的“苏宁”模式。
致力于成为中国的珠宝 “零售渠道”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