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型性
企业标志设计表现的题材和形式丰富多彩,如中外文字体、具角图案中外文字体、具备图案、抽象符号、几何图形等,因此标志造型变化就显得格外活泼生动。标志图形的优劣,不仅决定了标志传达企业情况的效力,而且会影响到消费者对商品品质的信心与企业形象的认同。
延展性
企业标志是应用为广泛,出现频率的视觉传达要素,必须在各种传播媒体上广泛应用。标志图形要针对印刷方式、制作工艺技术、材料质地和应用项目的不同,采用多种对应性和延展性的变体设计,以产生切合、适宜的效果与表现。
系统性
企业标志一旦确定,随之就应展开标志的精致化作业,其中包括标志与其他基本设计要素的组合规定。目的是对未来标志的应用进行规划,达到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从而提高设计作业的效率,保持一定的设计水平。此外,当视觉结构走向多样化的时候,可以用强有力的标志来统一各关系企业,采用统一标志不同色彩、同一外形不同图案或同一标志图案不同结构方式,来强化关系企业的系统化精神。
随着企业的经营和企业信息的不断传播,标志所代表的内涵日渐丰富,企业的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都会被大众接受,并通过对标志符号的记忆刻画在脑海中,经过日积月累,当大众再次见到标志时,就会联想到曾经购买的产品、曾经受到的服务,从而将企业与大众联系起来,成为连接企业与受众的桥梁。
标志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历史潮流的演变,以及社会背景的变化,原先的标志,可能已不适合现在的环境。如"壳牌石油"、"百事可乐"标志的演变,都是生动的例子。企业经营方向的变化、接受群体的变化,也会使标志产生革新的必要,总之,标志总是适合企业的,并紧密结合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元素。
设计企业LOGO时,面向应用的各种条件作出相应规范,对指导网站的整体建设有着极现实的意义。具体须规范LOGO的标准色、设计可能被应用的恰当的背景配色体系、反白、在清晰表现LOGO的前提下制订LOGO小的显示尺寸,为LOGO制订一些特定条件下的配色,辅助色带等方便在制作BANNER等场合的应用。另外应注意文字与图案边缘应清晰,字与图案不宜相交叠。另外还可考虑LOGO竖排效果,考虑作为背景时的排列方式等。
一个网络LOGO不应只考虑在设计师高分辨屏幕上的显示效果,应该考虑到网站整体发展到一个高度时相应推广活动所要求的效果,使其在应用于各种媒体时,也能发挥充分的视觉效果;同时应使用能够给予多数观众好感而受欢迎的造型。
所以应考虑到LOGO在传真、报纸、杂志等纸介质上的单色效果、反白效果、在织物上的纺织效果、在车体上的油漆效果,制作徽章时的金属效果、墙面立体的造型效果等。
广告设计创作归属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广告设计著作权归属也可以通过各种行业协会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也可以选择融合和集成各种数字版权技术和时间戳公证处公证邮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支撑的大众版权保护平台进行广告设计自主存证和首次发布智能认证,取得广告设计归属权初步证明,需要时,通过司法鉴定,增强证据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很多欧美国家盛行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