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施工工法适用范围
本工法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非抗震及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璃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
工程施工应以设计图纸与有关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
玻璃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和金属零配件除不锈钢及耐候钢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铝合金材料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漆喷涂处理。
玻璃幕墙的胶粘料
a、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密封胶,可采用聚硫密封胶和丁基密封腻子。
b、隐框及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所用的密封材料,必须采用结构硅酮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腻子。
c、结构硅酮密封胶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粘结性、相容性的试验合格报告,要求必须与相粘结和接触的材料相容,与玻璃、铝合金型材(包括它们的镀膜)的附着力及耐久性均有可靠保证。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不得使用。
d、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密封胶应有质保年限的保证书。
玻璃安装
⑴ 安装前应将铁件或钢架、立柱、避雷、保温、防锈全部检查一遍,合格后再将相应规格的面材搬入就位,然后自上而下进行安装;
⑵ 安装过程中用拉线控制相邻玻璃面的平整度和板缝的水平、垂直度,用木板模块控制缝的宽度;
⑶ 安装时,应先就位,临时固定,然后拉线调整;
⑷ 安装过程中,如缝宽有误差,应均分在每条胶缝中,防止误差积累在某一条缝中或某一块面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