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堵另类融资渠道
对于一些发卡企业挪用预收资金的情况,《意见》也明确要求禁止。
《意见》指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客户用于未来支付需要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
发行购物卡一直被看作是商业企业的另类融资模式。商业企业购物卡所融资金或者被存进银行收取利息,或者被投入股市获取投资回报,或者被用于扩大规模。如果政策被严格执行,这种另类融资的渠道也将被堵上。
购物卡是一种含餐饮、购物为一卡的消费卡,也就是代金券的一种。一般是为了送客户或者是给员工发放福利的,购物卡的面值一般有一百元、两百元、三百元、五百元、1000元的,大部分大型商场、超市都会进行购物卡制作,都有这属于自己的购物卡在销售,比如北国超市、家乐福、沃尔玛、世纪联华、以及其他的一些大型市场和超市都有超市购物卡、购物券出售。如果没有用完,还可以将购物卡进行转卖。
超市购物的好处便是:可以看得到实物,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自己喜欢的产品,而且可以根据小票进行退换和保修,网上买东西不用出门,直接进网站挑选还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快递直接送到你的手上,可以让我们享受高科技足不出户的快感,但是质量却没有保证,你只能通过网络照片来看到自己挑选的产品。摸不到也感觉不到,有的网站就算保证七天退换,邮费后还得自己出,很不划算!
购物卡只是一种商业预付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类似的预付卡,如理发店和美容院,它们会说服我们在消费前做卡并存入一定的金额。商业预付卡的典型特征是由非金融实体,即先付款后消费,而发行机构属于非金融实体,不是银行。根据发行人的不同,它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专门发行人发行的多功能预付卡,可以跨地区、行业和法律实体使用;另一种是由商业企业发行的单一用途预付卡,它只在自己的企业或同一品牌的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