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包方的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有依据)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通常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约定也是不支持的。当然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整体把控,方能实现目的。
第二种是在起诉讼前十日或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所谓财产保全就是在起诉前或同时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种是和对方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据协议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
债务人之所以采用"车轮战术",目的就是:企业负责人或经办人想借此躲避。所以,讨债人就应死死缠住企业负责人,不给其逃避的机会,并采用各种手段给他施加压力,让他不得安宁,无法正常进行其他的工作。这类死缠蛮打的讨债人员对债务人来说其实是条极不光采的"尾巴",会让债务人在其客户心中的形象、信誉大打折扣,在种种压力下,债务人只有才是只出路。
走为上讨债兵法
应用“走为上讨债兵法”的关键是善于“走”。“走”的表现首先是半途而止,激流勇退,而敢于半途而止,激流勇退,是需要胆识、魄力和智慧的。遇上难讨难缠之债,催讨清欠无望之时,应该当机立断,暂且放弃债权,从纷繁复杂的债务链中抽身而出,集中精力,寻找时机,再次出击。走为上,指敌我力量悬殊的不利形势下,采取有计划 的主动撤退,避开强敌,寻找战机,以退为进。这在谋略中也应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