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非运营、小型车是没有强制报废年限的。但是如果这些车的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后,车管所就会将这些车进行引导报废,不过,这一点在国外是不存在的,算得上是"中国特色"。另外,《规定》明确,车辆虽没有强制报废年限,却有使用年限,当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年检时间就会变成半年检(6个月检测一次),当后一次无法通过检测时,也就是你的汽车寿终正寝之日。
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
这几类车型强制性报废年限是15年,出就是说,这几类车辆使用年限一旦达到15年,无论车况如何,都要强制报废。
微型载货汽车
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8吨的微型货车,使用期限为8年,也就是使用年限到了8年,无论车况如何都要强制报废,不准延缓报废。
非营运客车
9座以下(包括9座)的非营运车,使用期限为15年,达到报废期限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延缓报废10年。从第16年起,每年需定期审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使用期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10年。从第11年开始,每年审验两次,从第16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车辆到期报废,该如何办理?
1、首先,车主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等级证书,前后牌照及车辆;
2. 其次,回收公司提供车辆技术鉴定表,路费注销表,机动车注销申请表,由车主单位盖章(单位)或车主签名(私家车)其中单位车需提供机构法人代码证号码,私人车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号码。
流程:送表上门-->拖车-->验证-->验车-->注销车籍-->注销路费-->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