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家用车的报废条件稍显"宽松"之外,其他大部分的车型的报废都有严格规定。不过家用车也不能就此"高枕无忧",因为《规定》在取消报废年限的同时也对家用车的技术检验提出了更高要求。《规定》明确指出:家用车自注册登记后的第15年起车辆需要一年进行两次年检,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年检中对高龄车辆进行了严格规定,在家用车在进行功率检验时,底盘输出功率不得低于发动机额定功率的60%或净功率的65%。
近年来,我国汽车回收利用行业正在飞速发展,由于社会资本对于行业的普遍看好,大量社会资本涌入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兼并重组、融资和上市等现象在汽车回收利用行业正频频发生,企业在融资后就拥有了产业升级转型的资本和基础,加快了行业技术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
由于报废汽车车型不同,均有个性化的特点,同时也有许多共同内容,因此,在拆解过程中应本着由上到下、由表及里、由附件到主机,并遵循先由整车拆成芯成,由总成拆成部件,再由部件拆成零配件的原则,具体拆解流程如下:
登记验收→外部情况→放净油料→先拆易燃易爆部件→总体拆解(拆下总成—组合件)→零部件→再清洗→检验分类→可用件→修复件→报废件
机动车为什么要进行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