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汽车的报废有什么根据呢?是根据时间还是根据年况?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是国家商务部在2013年1月14日本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规定在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根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根据《规定》,非运营、小型车是没有强制报废年限的。但是如果这些车的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后,车管所就会将这些车进行引导报废,不过,这一点在国外是不存在的,算得上是"中国特色"。另外,《规定》明确,车辆虽没有强制报废年限,却有使用年限,当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年检时间就会变成半年检(6个月检测一次),当后一次无法通过检测时,也就是你的汽车寿终正寝之日。
非营运客车
9座以下(包括9座)的非营运车,使用期限为15年,达到报废期限后要求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延缓报废10年。从第16年起,每年需定期审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使用期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10年。从第11年开始,每年审验两次,从第16年开始,每年审验四次。
报废汽车、报废机动车的“以旧换新”政策是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等为刺激新车消费,老旧汽车报废,联合推出的政策。用户在报废一辆汽车的同时再购买一辆新车,根据报废汽车车型,能够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补贴由商务部发放,其前提是,报废老旧汽车,购买新车,两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