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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专利申请费减的要求,金林10年专注知识产权保护

2019-09-20 11:28:01  129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深圳专利申请费减的要求,金林全程代理跟进更放心。金林一对一专属顾问分析,国内外专利一站式申请.全程公开透明,进度实时,10年免费售后服务,快捷,成功高!

一、费减申请办理申请条件:

(一)广东省内工作或学习的个人,且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

(二)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且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

(三)广东省内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以上规定。

二、网上备案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办理业务,其它用户需要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注册之后方可办理业务。

三、费减申请材料:

(一)个人:

1.身份证复印件(如无身份证的请提供户口薄等其它有效证件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二)企业: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如果提交了印有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请按备案系统中填写的证件类型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2.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当年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交此申报表)。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则无需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东莞市金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设立和认可的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使用、保护、管理、运营的综合解决方案,涵盖商标、专利、版权、法律等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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