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机运输。包机运输是指民用航空运输使用人为一定的目的包用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航空器进行载客或载货的一种运输形式,其特点是包机人需要和承运人签订书面的包机运输合同,井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包机合同自主使用民用航空器,包机人不一定直接参与航空运输活动。
从航空运输的性质出发,一般把航空运输分为国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两大类。 根据《民航法》第107条的定义,所谓国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而所谓国际航空运输,是指根据当事人订立的航空运输合同,无论运输有无间断或者有无转运,运输的出发地点、约定的经停地点和目的地点之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输。
航空运输的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按1公斤算,超过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非宽体飞机装载的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 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 * 60 * 100厘米。 宽体飞机装载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250 * 200 * 160厘米. 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由西北公司依据具体条件确定可否收运。每公斤的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货物按轻泡货物计重。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量。
电子商务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应用集中在电子客票,电子客票是航空运输电子合同的表现。电子合同是一种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书面合同,承诺人通过数据信息形式发送要约,采用到达生效主义,承诺一经到达要约人处合同当即成立,并经承诺人确认生效。但是电子客票在中国现行航空法律框架下不是“客票”,其订立程序也和现行法律规定有冲突,有待通过已经颁布的,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决。按照我国《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法优于老法”的观点,我们相信有了法律的保障,我国在航空领域的电子商务会发展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