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器、盖板、清渣口、出粪口
便器一般可采用节水型便器。可以是坐便器也可以是蹲便器。格化粪池盖顶留有进粪口和清渣口,进粪口上安装便器,进粪管可采用内径为150mm的PVC塑料或其它管材,要尽量远离过粪口,并紧贴池壁,以减少水冲力对池内的扰动。在安装便器时可不用水泥固定死,进粪口也可作为清渣口。用防溅式直通便器和水封便器则不必下接进粪管第二池顶应密封,但也要留有清渣口,第三池盖顶留有出粪口,出粪口用盖密封。
化粪池的清掏周期与粪便污水温度、气温、建筑物性质及排水水质、水量有关。设计清掏周 期过短,则化粪池粪液浓度过高,与实际清掏周期差距过大,影响正常发酵和污水处理效果,甚至造成粪液漫溢,影响环境卫生。设计清掏周期过长,则化粪池容积过大,增加造价。《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清掏周期为3~12个月,实际设计中多取3~9个月,而酸性发酵阶段的酸性发酵期为3个月,酸性减退期为5个月左右。
作业标准
1、化粪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污渍清运并妥善处理。
2、确保服务范围内所有化粪池粪便污水不外溢。
3、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等异常情况,接到通知后须在8小时内到达处理。
4、在清理化粪池的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清理要求
1)粪便转运站(场、码头)设施应完好、整洁。转运的粪污水应密闭贮存于贮粪池内。贮粪池应符合防渗漏、防臭气扩散和防蝇的要求,并设置防火、防爆设施。
2)贮粪池内的粪便应及时转运,不得外溢。
3)输粪管道应完好、畅通,闸阀应严密,无破损、滴漏。
4)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冲洗作业场地的污水应经适当处理,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5) 将人力收集车的粪便转运到机动车时,应保持转运作业的紧密衔接,不得任意将粪罐、粪桶、手推粪车停放在主要道路上。
6)卸粪时应谨慎操作,不得将粪便泼洒在卸粪口周围地面。作业结束,应及时清洗卸粪口及作业场地。
7)粪便转运站(场、码头)应有灭蝇措施。在可视范围内,苍蝇不超过3只/次,无蛆,臭味不超过4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