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产品
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
2、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
(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2)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3、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