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
汽车是有一定使用年限的
或者达到一定行驶里程之后,需要报废
甚至有的车辆
因为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通过检验的
而达到强制报废的标准
《道路交通法》
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那么关于车辆报废您了解多少呢?
什么是车辆报废
汽车报废是指当汽车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达到废止使用时,准时对车辆停止使用的处理。
报废汽车报废证明条件,报废车就是达到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2车管所将《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再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有哪些报废流程,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
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支付残值;
车辆报废标准
1、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2、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3、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