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标志使用 茅台酒(贵州茅台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茅台酒(贵州茅台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原料 1.高粱:贵州省仁怀市及金沙县、习水县现辖行政区域内生产的糯高粱(俗称红缨子),淀粉含量不低于60%,其中支链淀粉占总淀粉的比例不低于88%,并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2.小麦:淀粉含量不低于60%,并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3.水:水源位于赤水河与盐津河交汇处赤水河上段,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
茅台酒以本地优质糯高梁为原料,用小麦制成高温曲,而用曲量多于原料。用曲多,发酵期长,多次发酵,多次取酒等独特工艺,这是茅台酒风格独特、品质优异的重要原因。酿制茅台酒要经过两次下料、九次蒸煮、八次摊晾加曲(发酵七次)、七次取酒,生产周期长达一年,再陈贮三年以上,勾兑调配,然后再贮存一年,使酒质更加和谐醇香,绵软柔和,方准装瓶出厂,全部生产过程近五年之久。
茅台酒因产于遵义赤水河畔的茅台镇而得名。由于茅台镇地处河谷,风速小,十分有利于酿造茅台酒微生物的栖息和繁殖。20世纪60、70年代全国有关专家曾用茅台酒工艺及原料、窖泥,乃至工人、技术人员进行异地生产,所出产品均不能达到异曲同工之妙。也充分证明了茅台酒是与产地密不可分的关系和茅台酒不可克隆,为此茅台酒2001年成为中国白酒被国家纳入原产地域保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