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缝监测可采用以下方法:
1.对裂缝宽度监测,可在裂缝两侧贴石膏饼、划平行线或贴埋金属标志等,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的方法;也可采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法、摄影量测等方法。
2.对裂缝深度量测,当裂缝深度较小时宜采用凿出法和单面接触超声波法监测;深度较大裂缝宜采用超声波法监测。
监测分析人员应具有岩土工程与结构工程的综合知识,具有设计、施工、测量等工程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综合分析能力,做到正确判断、准确表达,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综合分析报告。
现场测试人员应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监测分析人员应对监测报告的可靠性负责,监测单位应对整个项目监测质量负责。监测记录和监测技术成果均应有负责人签字,监测技术成果应加盖成果章。
现场的监测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正式的监测记录表格;
2.监测记录应有相应的工况描述;
3.监测数据应及时整理;
4.对监测数据的变化及发展情况应及时分析和评述。
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1.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 2.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
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的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进一步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 2.收集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及气象资料、地下结构和基坑工程的设计资料,了解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规划)和相关施工情况; 3.收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原始和使用现状等资料。必要时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 4.通过现场踏勘,了解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对应关系,确定拟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