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地域来源性征税原则,所以离岸经营的香港公司,如果符合离岸豁免的条件是可以申请离岸税务豁免的。其条件必须是香港有限公司所经营之业务,如所有运作之活动,均非在香港境内进行,公司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豁免离岸所得税。
具体可以以下面几点来验证业务是否在香港发生:
1、供货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2、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3、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4、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5、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申请香港公司离岸税务豁免基本流程:做帐审计 → 将经审计报表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税务发出离岸问题信件→撰写回复信件及相关资料交税局→税局下审批结果
整个申请操作流程关键点在信件的回复撰写,撰写过程需要公司提供详细的业务运作文件与解释(包括涉及年度的审计报告),整个过程一般是6-24个月,信件回复次数一般1-3次。
香港公司申请离岸豁免注意事项:
1、对于税务局提出的所有问题,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回复。
2、如果税务局同意公司的运作属离岸操作,就会发出豁免同意书。
登尼特集团提供:国内外公司注册注销、企业企业记账报税、知识产权、文案策划、企业法律服务等专业服务。
登尼特集团分点:香港、马来西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昌、义乌、成都、厦门、泉州、东莞、海口、霍尔果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