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型双层通风幕墙采用整体单元式体系的结构形式,内外层幕墙面板的间距为155mm,整个体系结构轻巧、简洁、经济。幕墙框架采用铝合金龙骨,在工厂加工、制作、组装成型;面材采用中空玻璃、单层玻璃以及内衬保温装饰板;防水、密封胶条(垫)采用三元乙丙或硅胶,与铝合金接触部位的五金附件采用不锈钢材质。然后运至现场直接悬挂于建筑主体结构之上。
《JGJ 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主要内容: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进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进行了修订。
全玻幕墙是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1.全玻璃幕墙面板玻璃厚度不宜小于10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m;玻璃幕墙肋截面厚度不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2.当玻璃幕墙超过4m(玻璃厚度10,12mm),5m(玻璃厚度15mm),6m(玻璃厚度19mm)时,全玻璃幕墙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3.吊挂全玻璃幕墙的主体构件应有足够刚度,采用钢桁架或钢梁作为受力构件时,其中心线与幕墙中心线相互一致,椭圆螺孔中心线应与幕墙吊杆锚栓位置一致。 4.吊挂式全玻璃幕墙的吊夹与主体结构之间应设置刚性水平传力结构。 5.所有钢结构焊接完毕,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涂刷防锈漆。 6.全玻璃幕墙玻璃面板的尺寸一般较大,宜采用机械吸盘安装。 7.全玻璃幕墙允许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8.全玻璃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明框玻璃幕墙是金属框架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它以特殊断面的铝合金型材为框架,玻璃面板全嵌入型材的凹槽内。其特点在于铝合金型材本身兼有骨架结构和固定玻璃的双重作用。 明框玻璃幕墙是传统的形式,应用广泛,工作性能可靠。相对于隐框玻璃幕墙,更易满足施工技术水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