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送达是指客户将准备好的原始材料送到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去领取进行记账工作,或代理机构派上门服务,派指定的财税人员到客户办公地点领取资料并适当为企业解决财税问题。
签财务客户时客户要提供的资料(新成立企业):
1、营业执照正本A4纸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3、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代码卡)(盖公章)
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营业执照的使用:《营业执照》是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其他经营单位,核发的。如果是临时经营的,则在正式营业执照上加盖"临时"字样。
个体工商户使用营业执照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企业营业执照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由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对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对具备法人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为折叠式,可携带外出,以为进行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凭证,可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数量,申请登记主管机关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的正本与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和擅自复印。
企业营业执照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企业遗失营业执照或其副本,必须登报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