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电动工具、使用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电动机驱动的电气、医疗设备、电玩具、自动售货机以及电影或幻灯投影仪。
不在范围内的有:
在其他标准中明确地提出其射频范围内所有发射要求的设备,如灯具,电网通讯装置等;
装有额定输入电流每相大于25A的半导体装置的调节控制器和带有该种调节控制器的设备;
单独使用的电源等。
欧盟CE认证
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
检测标准:EN55014-1 (EMI) ,EN55014-2 (EMS),EN61000-3-2 (Harmonic),EN61000-3-3 (Flicker )
注:上述的EN 61000-3-2和EN 61000-3-3适用于设备的每相输入电流小于16A, 如大于16A则EN 61000-3-12和EN 61000-3-11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