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是工程初期以至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将土和岩石进行松动、破碎、挖掘并运出的工程。按岩土性质,土石方开挖分土方开挖和石方开挖。
土方开挖按施工环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为明挖、洞挖和水下开挖分类。在水利工程中,土方开挖广泛应用于场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闸、坝、溢洪道、水电站厂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开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厂房、各类平洞、竖井和斜井)开挖,河道、渠道、港口开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开采,围堰等临时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结构物的拆除等。
要根据工程规模、施工条件,合理选用适宜的施工机械和相应的施工方法,特别要注意机械设备的配套协调,避免存在薄弱环节。在特定条件下,可采用水力开挖的方法开挖土方;也有采用爆破开挖的方法,即用抛掷爆破或扬弃爆破技术,不仅将土石破碎,并全部或部分地将其抛弃到设计边界以外。
注意:
计算工程量时,地槽交接处放坡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因土质不好,基础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在挖土方、槽、坑时 ,如遇不同土壤类别 ,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
边坡放坡系数可根据各土壤类别及深度加权取定
测量放样
利用布设的临时控制点,放样定出开挖边线和开挖深度等。在开挖边线放样时,应在设计边线外增加30~1250px,并作上明显的标记。基坑底部开挖尺寸,除建筑物轮廓要求外,还应考虑排水设施和安装模板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