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可以分成:金融租赁公司,普通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是必须由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作为主发起方牵头发起设立的;后者则主要是由境外公司作为主发起机构来发起设立;经常会有投资人了解融资租赁牌照相关事项。
我们需要明确是申请设立哪种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出资股东的属性不同,融资租赁公司分成内资融资租赁,外资融资租赁(包含合资融资租赁)。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要求: 1、股东:投资各方必须是企业法人;投资各方必须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外方投资者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 2、股权架构:外商投资比例不小于25%,可以是外商独资的融资租赁公司。 3、高管:需提供2-5名高管,且具有**行业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提供相关资历证明;学历本科以上。 4、投资各方需要资信良好,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和八位数的银行资信证明。 5、注册资本金:1000万美金。
我们需要明确是在哪注册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国内各地不同省市的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政策不同,主要的是有些省市目前是暂停受理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申请的,诸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这些一线的省市,要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也并非完全不可行,只是对于发起方的资质审核极其严格,建议选择收购融资租赁公司。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情况比较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内容应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二)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三)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四)进行公告。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五)公积金转增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15%。(六)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