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的主要作用就是实现运营模式的创新,采购现代化运营设施,缓解成本压力,保证技术跟进,增强企业整体生产力,减少企业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压力。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实现了各项技术设施功能的优化,不但能够促进企业技术改革,还能有利于企业相关设施的更新和完善,从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实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们国内现在存量较大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类外商投资设立的融资租赁。按照要求,设立外商融资租赁公司,须取得商委部门、或自贸区管委会出具的外商投资备案回执。在申请备案回执方面,由于各地的审批政策松紧差异,造成各地的融资租赁公司准入门槛不同。
1.直接融资租赁:中租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向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2.售后回租:承租企业将其拥有的设备出售给中租,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中租租入该设备。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实质上设备的风险和报酬由承租企业承担。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我们需要明确是在哪注册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国内各地不同省市的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政策不同,主要的是有些省市目前是暂停受理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申请的,诸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在这些一线的省市,要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也并非完全不可行,只是对于发起方的资质审核极其严格,建议选择收购融资租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