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有特殊性,标准工作也有其特殊性,标准的范围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原料标准、产品标准、建设标准(或规范)、检测标准、环境标准,其中产品标准一部分参照原生冶金的标准,另一部分需要制订,特别是中间产品,如中间合金锭、金属粉和一些特殊的产品。
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半成品、废零件、废次产品、废结构件、废机械零件、散碎铁; 各种铁路废器材:废钢轨、废道钉、废道叉、废车轮、废闸瓦、废轴、废防滑器、废机车零件、废机车等; 报废的城市公共设施:废井盖、废铁蓖子、废护栏等;
废钢铁 汤道、跑钢、钢包底、渣钢、钢坯切头、钢材切头、板边、废钢坯、废钢锭模、废次材、氧化铁皮; 钢屑、铁屑、边角料、浇冒口、废铸钢材、废铸铁件; 废机床、废锅炉、废冶金设备、废矿山设备、废化工设备、废轻纺设备、废采油设备、废石油化工设备; 废铸铁管、废钢管、废暖气片、废水暖零件、废水泵;
物质再生应用研究所(原内贸部物质再生应用研究所)采用硫代硫酸钠溶液溶解废胶片上的卤化银,溶解过程中参加抑制剂阻止胶片上明胶的溶解,溶解液经电解回收银,片基回收应用。银浸出率>99%,回收率98%,银纯度99.9%。此法已应用于工业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