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司机(或乘客)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失控而钳尚未起作用时,司机(或乘客)应保持,并做好承受因桥厢急停或冲顶 敦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屈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司机(或乘客)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发生地震时 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司机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将乘客引导到的地方,待乘客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将各层厅门关闭;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误区四:乘客被困电梯时,因电梯内氧气有限,长时间被困会导致窒息
电视剧或影片不乏会出现一些“当乘客长时间被困电梯时导致窒息”的桥段,事实上,电梯轿厢并不是封闭空间,其与外界是相通的,国家对该通风口尺寸有明文规定,所以,乘客长时间被困电梯轿厢内不会有窒息危险。
误区五:电梯经过日常维保和年检,就不会出现故障
目前,部分市民对电梯故障存在着非理性认知,以为电梯经过年检、维保后,就不会发生故障。电梯是机电一体化产品,零部件和保护装置众多,出现故障是客观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加强电梯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保工作;乘客要文明乘梯,规范操作。
七、电梯安装调试结束后,由电梯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自检,并出具电梯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由使用单位向工程报建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报建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施工、监察等单位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交付使用。其他部门不再重复检测发证。验收中的质量争议问题,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电梯生产企业提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技术监督局仲裁。
电梯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保修期满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处理。
十、电梯改造、大修后,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运行。承担改造、大修的单位负责保修12个月。
十一、电梯产品因改型或淘汰停止生产后,原电梯生产企业仍应继续提供在用电梯所需的维修用备品配件,或为用户提供代用件。
十二、电梯在运行中出现的严重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进口电梯的安装和维修,由电梯引进单位参照本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