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金属是废旧物资回收中的首要品种。因为废旧金属的数多,成效大,效益高。据报道,当时全世界出产的钢大约有45%,铜有40%,铝有50%是由回收的废金属冶炼而成的。
市物资回收行业协会依照国家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或公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统一制作、管理和发放废旧物资收购员工作证,并负责定期将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有关情况报公安、工商、城管执法部门。
未经批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经营下列废旧物品:(一)各类机动车;(二)危险废物、危险化学物品及其容器;(三)供电、通讯、市政工程、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四)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走私和走私嫌疑物品;(五)来源不明的废旧物品和境外的生活性废旧物品;(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物品。个体工商户不得回收和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
废旧物资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防止其飞散、溅落、溢漏、恶臭扩散等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发生。如发生泄漏时,承运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清理,恢复环境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