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下面多有米小编给大家解释下如何注销外资公司的,其程序有哪些情况。
一、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
1、清算的期限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终止企业合同之日。如因其它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90天。
2、清算委员会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三人组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在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注意事项主要有四点。,财政补贴返还:外商投资企业成立时,因其所处行业符合当地政策,或者当地政府为了吸引外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外资企业注销时,未满协议或政策规定经营期限的,可要求退还所需的财政补贴。第二,税务注销;税务注销通常是退税程序中耗时长、审核严的一个环节,如果处理不好,还可能发生税务行政处罚风险。第三,员工安置得当;在外资企业撤出时,员工安置问题相对复杂,员工向企业提出各种要求,可能影响企业的清算过程。第四,债权和债务的处理;根据《公司法》第186条,公司在清算期间存续,但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业务。企业在清算期间,应当清偿债权债务,不得进行新的经营活动,并签订新的与经营有关的合同。对公司在清算前订立的合同,可经双方协商解除,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对暂时不能收回的债权,为不影响清算,可考虑在通知债务人后,将其转让给关联公司,由关联公司进行后续追偿。
一、工商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0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6、公司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四、工商注销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