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迁移的办理流程:1. 企业迁址(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申请人应向迁入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入手续2. 提供迁入登记应提交的材料3. 申请人凭迁入函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4. 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核发《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5. 申请人凭《企业迁出登记通知书》及迁档函到迁入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迁入登记跨省迁址也是有行业限制的,比如,投资类型的,生产类型的企业等等,这些类型的企业是迁不过来的,另外其他的限制要求是根据当地的要求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或者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企业迁入登记的工作流程。
一是申请人凭申请材料到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窗口办理《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
二是迁入登记窗口当场出具《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申请人凭借《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到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电子档案(限安徽省内)和纸质档案迁移手续。
三是迁入登记窗口收到并核实企业电子档案(限安徽省内)和纸质档案后,申请人凭《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和相关材料到迁入登记窗口办理迁入登记受理(包括需同时变更企业名称的变名核准)。
四是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迁入登记录入、审核、证照登记及打印和管户分配。
五是申请人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注册登记部门将新产生的企业迁移-登记材料与原企业纸质档案按规定一并移交至档案室扫描存档。
企业迁出登记的工作流程。
一是申请人凭外地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到拟迁入地注册登记窗口办理。
二是注册登记窗口对于符合迁出条件的企业需当场予以受理,并在综合业务系统完成迁出登记审核,向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
三是注册登记窗口在完成企业电子档案迁移后,及时通知档案室整理迁移企业的纸质档案并按照《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指定的地址邮寄档案。
四是拟迁出企业在注册登记窗口新产生的未扫描归档的纸质档案应及时移送档案室,不受内部移送档案时限规定。迁出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