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进行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如下:
1、经发局批准;
2、外管局批准;
3、工商部门批准,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的副本;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税务登记证,需依次分别到国税局及地税局进行办理,并需提交以下文件:
(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
(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设立外资企业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为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
此时,你需要查看版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避开禁止投资的行业。此外,在确定非禁止投资行业后,需要重点关注部分对持股比例和资本来源有要求的行业范围,如果你的经营范围在那个区域内,要相应调整公司的持股情况。比如:部分行业必须由中方控股,部分行业外资比不得超过51%等。
经营范围除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持股情况外,还会影响设立速度。
对于属于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登记设立必须事先去商务部获得审批,拿到审批文书后才能办理工商登记。 对于不涉及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在商务部进行备案管理。参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不涉及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在商务部进行备案管理。参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