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注册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要为3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1节第26条)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节第59条);此规定基本适用绝大多数公司。(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三)不含行政区划的。提请注意:为避免在同行业内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与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建议申请人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前,先到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查询;
财务核算要求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市场竞争主体进化链展示如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其法定程序如下:(一)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二)编制表册。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董事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三)通知和公告。应当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册资本这一事项,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当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四)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