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所需资料如下:
(1)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单位公章或介绍信;
(4)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旧代码证书及IC卡。
设立外资企业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为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
此时,你需要查看版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避开禁止投资的行业。此外,在确定非禁止投资行业后,需要重点关注部分对持股比例和资本来源有要求的行业范围,如果你的经营范围在那个区域内,要相应调整公司的持股情况。比如:部分行业必须由中方控股,部分行业外资比不得超过51%等。
经营范围除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持股情况外,还会影响设立速度。
对于属于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登记设立必须事先去商务部获得审批,拿到审批文书后才能办理工商登记。 对于不涉及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在商务部进行备案管理。参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不涉及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在商务部进行备案管理。参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外资公司的注册要求:
1、外资公司注册名称和内资一样,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3、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注册公司代理用“(中国)”字样。
4、外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