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尚无一部专门规范电子抛弃物收回使用的法令。在行政法规方面,我国有信息工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工商办理总局、海关总署于2006年2月28日联合发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操控办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拟定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收回处理办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8月14日发布的《抛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能方针》。这些规章政出多门、多头办理增加了方针和谐的难度。
废旧铜线回收的设备有:铜米机、环保型铜米机、新型铜米机、高产铜米机(又名废旧电线电缆回收设备)用于对废旧铜线粉碎将铜和塑料分离的机械。由于分离出来后的铜像米粒一样。因此称为 铜米机。 铜米机属于环保机械的一种。
废金属回收分为生产性废金属和非生产性废金属两大类,生产性废金属,是指用于冶金、机械、化工、建筑、交通、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国防及其它生产领域,在生产过程中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和生产设备,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跑钢、渣钢、切头、板边、废次材、氧化铁皮、钢屑、铁屑、边角料;废铸钢、铸铁件、废半成品、废零件、废次产品、散碎铁。
废旧金属回收标准各不同
废铁的碳含量一般大于2%。高质量废铁的含硫量(质量分数)和磷含量(质量分数)分别不超过0.070% 和0.40%。
普通废钢和合金废铁的含硫量(质量分数)和磷含量(质量分数)分别不大于0.12%和1%。添加到高炉中 的铁含量不应小于65%。
废钢的碳含量一般小于2%,含硫量小于0.050%。非合金废料中的残余元素应满足以下要求:镍的质量分 数不大于0.30%,铬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铜的质量分数不超过0.30%。除锰和硅以外,其余残余元素 (质量分数)的总含量不大于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