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客户有意瞒报或者自己也不清楚,货物危险性的,你们如何处理?
针对这种客户,我们只能自己多做一点。客户不知道货物的危险性质,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免费为他取样,并送往化工研究院进行化验,确定其危险性。有问题有麻烦不怕,我们可以苦一点,累一点,但是一定要按照这个原则来执行。一定要对客户负责!
日前,在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讨论活动上,长安大学教授刘浩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炜、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于傑介绍了危险品罐式车辆结构性和北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的先进经验。
人、车、货排序有争议
为更好地完成《危规》的修订,先期试点企业名单也正在确定中。“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内部涵盖了车辆管理、使用以及人员管理和运输过程管理等诸多方面,找一些有特色的企业进行试点,在试点中尽量多地发现和解决问题,这也是我们对于《危规》修订比较慎重的另一表现。”周炜介绍说。
一方面,法规的出台要慎重;另一方面,进度又不能太慢。行业乃至全社会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非常关注,若《危规》迟迟不出台,不仅会让大众失望,也会影响管理工作的推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修订稿通过前我们就开始着手试点,没有具体确定试点企业范围,但大致覆盖全国重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要是考虑到地区差异,在运输过程中有不同的特点。”他表示。
1、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
2、具有能保证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3、停车场库要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并具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证明。有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封闭型车库。
4、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持有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考核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有2年以上驾驶经历或行车里程达到5万公里以上。
6、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除必须具备《细则》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有5辆以上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3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并已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质量教育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