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铃3吨危险品器材运送车,整车功用符合国防科工委关于《爆破器材运送车技术条件》的需要。具有厢体强度高、防火阻燃、防雨、防止静电火花、烟火报警和防盗报警等主要功用。
2、中昌牌XZC5041XQY3爆破器材运送车,车厢顶部封闭,不可打开.随底盘选装新式前面罩,前保险杠,前组合灯具,车门窗.选装前围下面罩。
3、小型危险品运送车,据国家有关部委对爆破器材运送的规范和用户的需要而研制出产,产品符合国防科工委关于《爆破器材运送车技术条件》的需要。
4、化工液体危险品运送车,春风、解放专用车出产基地。主导品种有油罐加(运)油车、化工车、化工塑罐车、环卫洒水车、垃圾车、吸粪车、吸污车、消防车、散装水泥车、随车吊等200多个品种。
日前,在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讨论活动上,长安大学教授刘浩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炜、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于傑介绍了危险品罐式车辆结构性和北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的先进经验。
有消息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危规》)有望在年内完成修订并实施,在专职管理员配备、剧毒和爆炸品从业人员管理、企业评估等方面作出更高的要求。
近日,《商用汽车新闻》记者致电周炜,在进一步深入了解后得知,出于对政策出台的慎重考虑,已经送审的《危规》目前正处于广泛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结束后,会对部分内容作出修改、补充,预计将于明年三四月宣贯实施。
更广泛地征求意见
1、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机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验合格。
2、具有能保证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3、停车场库要保证车辆出入顺畅,并具有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停放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证明。有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封闭型车库。
4、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及有关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持有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机构考核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须有2年以上驾驶经历或行车里程达到5万公里以上。
6、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除必须具备《细则》上述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有5辆以上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3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并已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质量教育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