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花,海关编码(HS):0910200000,关税:2%,增值税:9%
检验检疫:P.R/Q.S
进口西红花,在归类的时候,西红花归为:1.番红花(西红花)(药用番红花(西红花)) 2.番红花(西红花)(调味料)
根据《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69号发布,经海关总署令第238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改),海关总署对进境中药材实施用途申报制度。中药材进境时,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申报预期用途,明确“药用”或者“食用”。
申报为“药用”的中药材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材目录的物品。申报为“食用”的中药材应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可用于食品的物品。
资质管理
海关总署对进境中药材实施风险管理;对向中国境内输出中药材的境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简称“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对进境中药材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诚信管理等。
西红花进口需要的单证
1. 原产地证
2. 植检证
3. 厂家质检报告或者第三方检测报告
4. 生产日期&保质期证明
5. 标签彩色照片和翻译件
6. 如果是木托盘,木托盘需要有IPPC标识
7. Invoice
8. Packing 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