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投资合规服务平台王老师2021年5月10日在内部交流沙龙上与参会企业进行了境外投资行业经验分享。从2019年开始,尽管历经新冠病毒的考验,但是对于中国企业出海投资来说,需求是越来越大。中国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以来,大批企业走出去并开始谋划全球范围内的投资布局。然而,沿线国家的制度,法律,经济和文化等因素可能造成投资风险,影响企业的投资意图,因此,有必要对预期的企业走出去的投资方式和战略布局进行规划和指导。信息进行分析,对项目分布的国别替代和产业分布进行比较,发现在沿线国家的投资和在转化的投资分配存在多方面的差异。
根据【汇发[2015]13号】(以下简称汇发[2015]13号文)的附件《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中2.1境内机构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的规定,境内投资者在汇出前期费用之日起6个月内扔未设立境外投资项目或购买境外房产的,应向注册地外汇局报告其前期费用使用情况并将剩余资金退回。如确有客观原因,开户主体可提交说明函向原登记银行申请延期,经银行同意,6个月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