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池的有效容积
应根据使用人数、粪便贮存发酵达到无害化所需的时间决定,一般要求、第二池的有效容积应保证粪便在其中能存留30天时间,在第三池存留30天。每人每天的粪尿排泄量约为1.5L,节水型便器的冲洗水量可按每天2.OL计算,所以、二池容积的计算量不能少于3.5L。第三池容积的大小视用周期而定,一般不小于和第二池之和。如果是水冲式的户厕则贮粪池容积可适当放大。
化粪池的清掏周期与粪便污水温度、气温、建筑物性质及排水水质、水量有关。设计清掏周 期过短,则化粪池粪液浓度过高,与实际清掏周期差距过大,影响正常发酵和污水处理效果,甚至造成粪液漫溢,影响环境卫生。设计清掏周期过长,则化粪池容积过大,增加造价。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清掏周期为3~12个月,实际设计中多取3~9个月,而酸性发酵阶段的酸性发酵期为3个月,酸性减退期为5个月左右。实践证明:清掏周期的取定,应兼顾污水处理效果、建设造价、管理三个方面因素清掏周期一般不宜少于12 个月。
作业标准
1、化粪池内清理的粪便污水、污渍清运并妥善处理。
2、确保服务范围内所有化粪池粪便污水不外溢。
3、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等异常情况,接到通知后须在8小时内到达处理。
4、在清理化粪池的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