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中的许多物品,例如旧发动机和旧轮胎,都可以回收。 以旧发动机为“空白”,根据严格的技术要求,使用特殊的技术和设备清洗,测试,加工和更换主要部件,即可生产“再制造的发动机”。 其功能,油耗,环保等指标可以完全满足新发动机的标准,其价格仅为新机的50-60%。 这样已经使用了旧引擎价值的85%; 炉中仅使用了原始值的3%。
统计,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4531万至4700万辆,今后每年报废的汽车都将在200万辆以上,按照这个趋势测算,到2010年若我国报废汽车的30%用于再制造,则年均销售额可创360亿元,回收附加值490亿元,解决就业18万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30万吨。据了解,近几年全球每年至少有2600万辆汽车报废。2000年我国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就有210万辆。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
悬架系统在正常停车的情况下,悬架系统处于相对的放松状态,四个悬架受力比较平均。而当停车时方向盘没回正,很多车型的车轮会出现一个倾角,而悬架系统就会向一个方向倾斜,悬架中的弹性支柱部分、橡胶封套还有悬架系统内的一些橡胶减震垫有一个应力,让它们吃着劲,无法正常回位,这种情况和上面说的转向系统差不多,虽然短时间内不会造成伤害,但时间长了就会对悬架系统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悬架系统内的减震橡胶垫老化,悬架的摆臂或连杆的连接处就会出现框量,框量越大磨损的就越厉害形成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