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有效的,应受到律保护。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物权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停车位宽度太小,进入车库需要很高的驾驶技术。由于一些制造厂家为减少成本,设计的载车板(即停车位)宽度小于正常标准,一个车位底座满满当当只能停放1辆车,人根本没地方站立。其结果是,在两边停放了车的情况下,连车门都无法打开,或是勉强把车停好了,窄小的过道让人不得不贴着车身出来。而这样的宽度对于新手来说,更是个考验,这不像地面,车停得歪点或贴边点都没关系,立体车库的车如果停车不到位,就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