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的外观造型设计应满足产品功能要求,充分体现功能使用合理性、宜人性和环境适应性及形体精美为主的物质与精神功能要求。在进行设计时应考虑实现形体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条件,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出具有时代感的好产品。同时,机械设备的外观设计要具有形体良好的立体效果与视觉效果,即稳定、协调与均性,还要具备良好的工艺性和艺术性,线条应简明、合理。
设备外观设计,侧重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即倾向于满足人们的直接需要和产品能生产,易于使用,降低成本以及合乎需要的方法上,从而它能使产品造型、功能、结构和材料协调统一,成为完善的整体。它不仅满足使用需求,也能提供文化审美营养。
产品外观设计的要求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以及商品本身所需的功能,再加上市场需求,并且由商品本身需要有一定的美感,所以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事实上,运用形状、图案、色彩对产品的外表进行装饰或设计,必然会为产品带来一定的美感。
外观设计的保护上,版权法就与专利法有所重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英国和德国等国家才制订了专门的外观设计注册法或工业版权法,对外观设计采取了既具有专利法特征又具有版权法特征的保护方式。从观念上说,专利法保护富有美感的具有工业实用性的外观设计,版权法保护以形状、图案、色彩为表述形式的作品,二者似乎可以区分开来。然而,具体到实用艺术品时,就很难区分究竟是受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还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