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主营:济南专利代理,济南商标代理,济南植物品种权代理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山东凯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嘉恒大厦B座501
  • 联系: 李浩
  • 手机: 18053167191
  • 一键开店

莱芜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2022-02-07 06:42:01  468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莱芜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一、国家高新技企业认定内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了解更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请及时咨询中科为集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