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后,患者须在就诊当日,按照取号时间的规定(取号时间参见“电话预约挂号”第6项),凭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前往14、15窗口领取,逾时未取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前来取号的患者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任意一项与登记信息不符,均视为无效预约,不予取号。
预约挂号是医院为不同就诊人群提供的一项便民措施,预约原则是"先预约,先确认"。目前医院可预约的专家号或普通号,以服务电话查询或网站公示为准。
实名制预约
采用“实名制”,患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年龄、性别和手机号等信息。用户就诊当天取号时出示的姓名、证件号必须与预约时提供的一致,否则医院不予办理挂号业务。
若手机号码错误将无法取号。
若手机号码正确但病人姓名与就诊卡姓名不一致, 亦不能取号。患者此时提供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若可证明不一致的原因是由于操作失误所致, 可由收费处主管审核确认后予以取号。
部分医院开通了自助取号或分诊台取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