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登记采取实名制,前来窗口办理预约登记的患者及家属须主动出示患者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未颁发身份证的患者须出示户口簿,未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的婴幼儿,须出示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否则将不予办理。
预约成功后,患者须在就诊当日,按照取号时间的规定(取号时间参见“电话预约挂号”第6项),凭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前往14、15窗口领取,逾时未取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前来取号的患者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任意一项与登记信息不符,均视为无效预约,不予取号。
用户要预约挂号首先必须注册,填写姓名、证件号码时,必须是用户自己的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否则用户预约成功后,到医院就诊时医院发现你的身份证件等资料与网上挂号所填资料不符时,医院有权作废该用户的预约号。
若手机号码错误将无法取号。
若手机号码正确但病人姓名与就诊卡姓名不一致, 亦不能取号。患者此时提供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若可证明不一致的原因是由于操作失误所致, 可由收费处主管审核确认后予以取号。
部分医院开通了自助取号或分诊台取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