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后,患者须在就诊当日,按照取号时间的规定(取号时间参见“电话预约挂号”第6项),凭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前往14、15窗口领取,逾时未取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前来取号的患者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任意一项与登记信息不符,均视为无效预约,不予取号。
预约挂号是医院为不同就诊人群提供的一项便民措施,预约原则是"先预约,先确认"。目前医院可预约的专家号或普通号,以服务电话查询或网站公示为准。
当用户在医院预约挂号系统预约挂号并确认成功以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预约时间当天准时到预约的医院门诊挂号处核对预约信息后,按照医院正常流程进行取号,因就医病人多,过时号额不予保留。
如遇专家临时因公有事坐诊时间有变更,医院将推荐同等资历可诊治相同疾病的其他医生为您看病服务,也可和医院协调征得医院同意,保留预约号在下次该专家坐诊时再来就诊。
若用户需挂号的医生挂号额已满,系统将推荐可诊治相同疾病的其他医生供用户挂号或挂号预约。